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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2 / 2)


  我在作者有话说,写一下第一章 试读。(作者有话说不收费的,可能有些小仙女不知道。)

  如果对这本不感兴趣的,可以收藏一下《失忆女配拿了甜文剧本》,这本是娱乐圈文。

  新文试读

  陆奚穿书了,她也不知道自己考虑了多久的未来,这个时候有些想吃饭了。

  从床上坐起来,她才发现自己穿着的裤子面料有些脏兮兮的。

  从睡醒到现在,她满心想着都是自己穿成了年代文里面男主陈俊炮灰前妻的事情,如果不是饿了,这个时候大概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面,所以也没特别注意自己的穿着。

  穿越过来的时候,她从周围八十年代农村的环境,以及自己记起来的一些记忆,就足以知道自己穿书了。

  她穿的这本小说叫做《重生之嫁给男神》。

  这本小说讲述的是,女主嫌弃陈俊是个乡下人,所以面对陈俊的好感不屑一顾,嫁给了工作稳定在厂子里面上班的相亲对象。

  结果这位相亲对象婚后不仅失业让女主去打工赚钱,他的父母也不是特别的好相处。

  女主在打工的时候,发现自己曾经瞧不起的乡下人陈俊,竟然在县城里面做生意赚了不少的钱,甚至在省城也有产业。

  女主找人去打听了一下陈俊,她得到的消息是,陈俊追求她失败,心灰意冷之下娶了一位乡下叫做陆奚的女人。

  虽说陈俊不喜欢陆奚,但是陆奚总归是他的妻子,因为陈俊的创业成功,陆奚跟着他风光无限,让不少人都在羡慕。

  得知这些,女主在瞧着自己失业了的丈夫,满心的后悔。

  如果当初她同意了跟陈俊在一起,如今让人羡慕的人就是她了。她不用面对着失业的丈夫,挑剔的公婆,更不用挤在这个狭小的房间。

  女主跟自己的丈夫大吵了一架,不是他的丈夫当时瞧上了她,她兴许跟陈俊还有机会。

  不甘心的女主一觉醒来就重生回了自己还在跟她丈夫筹备婚礼的时候,她不想重蹈覆辙,别人以为她疯了,她丈夫条件好,对她好,她竟然在结婚前要解除婚约。

  女主的态度极为坚决,甚至用上了逃婚。

  她以为自己可以过上之前陆奚的生活了,毕竟只要嫁给了陈俊,她就能过上当初像陆奚一样的生活,去省城买衣服,随意下馆子,许多人都羡慕。陈俊更是事业蒸蒸日上,兴许她还会成为什么豪门夫人。

  找到了陈俊,女主才知道,陈俊结婚了。

  她知道陈俊不喜欢陆奚这个乡下女人,觉得陈俊要跟他一样过新的生活才可以,毕竟陈俊跟她在一起才能够更快乐,所以女主开始攻略陈俊。

  一个重生回来的人,她比很多人都大胆,懂得多,甚至因为自己的打扮,变得更美貌动人了。尤其是她还能够用自己重生这个优点,跟陈俊说一些自己的看法,虽然不多,但是足以让陈俊对她更加的倾心。

  一直住在婆家的陆奚,为了陈家做工,伺候怀孕的大嫂,照顾心高气傲的大姑姐,还有瞧不起她的公公婆婆,满心欢喜的等着自己丈夫一段日子从县城回来一次,想要给自己的丈夫生一双儿女,结果他丈夫要和她离婚。

  陆奚是一个特别传统还有些固执的女人,她在嫁给陈俊之前对陈俊就是喜欢,跟陈俊相处过一段她自认为甜蜜的日子,更是对陈俊死心塌地的,她从来就没想过自己会跟陈俊离婚,所有的打算也都是带着陈俊一起的。

  女主的手段了的,陈俊离婚的心坚定。他跟陆奚冷战,陆奚一直纠缠,直到陆奚心灰意冷之下跟陈俊离了婚。

  陈俊给了陆奚一大笔的离婚补偿,因为这一笔离婚补偿,陈家人到处说他们儿子对前妻好,哪怕前妻还没生下孩子,这让不少人还有一些羡慕陆奚。

  炮灰前妻陆奚跟陈俊离婚以后没有下线,毕竟她有着陈俊前妻的身份。

  离婚以后,陆奚成为了女主的对照比。

  女主是重生的,陈俊又赚到了不少钱,她过着滋润的日子。她穿着省城买的衣服来乡下,还带着各种让人眼红的礼品,再加上她是县城本地人的身份,多少人说着,陈俊重新娶的媳妇,比陆奚不知道强多少倍。

  女主还是不甘心,她不甘心陈俊跟陆奚举办过婚礼,她是二婚。

  她觉得既然重生了,那就不能让自己过的不爽,最后用着怀孕做理由,让陈俊跟她在乡下办了一场豪华的婚礼,这场婚礼不收份子钱,还送城里的烟酒糖。

  陈俊和陆奚的那一场婚礼跟他们的婚礼相比,不是一个档次的。

  随后,女主处处要强,处处要比得过陆奚,好像这样陈俊跟原配离婚,做的是最好的选择了。

  陆奚勤勤恳恳的在乡下,哪怕她勤劳能干,还很贤惠,但是总是比不过重生,又有着陈俊经济支持的女主。

  一直到女主跟陈俊换了新的地图,小说里面才换了新的女配出场,女主更是直接说自己就是陈俊的原配。

  陆奚想着原文内容的同时,找到了厨房。

  说是厨房,其实就是一个乡下的灶台锅,旁边的桌子放着各种调味料,碗盘。食材倒是没有什么,放在明面上的,只有三大袋子的粗粮,一捆大葱跟几颗白菜。

  陆奚把锅盖打开,里面有一盘子的粗粮馒头,除此之外在没什么其他能吃的东西了。

  这是一本全文架空的小说,背景大概类似于八十年代。陆奚追过这本小说,从小说里面的描述,知道这里平时吃的食物都有什么,这种粗粮馒头在原文里面很常见的。

  按理说,男主这个时候已经在县城里面赚到不少钱了,怎么也不至于,让家里就吃这些吧。

  男主对自己的父母哥哥姐姐还是不错的。原文里面也写过,男主经常会给家里送一些吃的,还会给不少的钱,不过他没有直接说自己赚钱了,只说是自己省下来的。

  陆奚拿起粗粮馒头咬了一口,这种粗粮馒头不是类似于现代的粗粮馒头有些不容易咽下去,本来就不是陆奚的口味,现在更是有些难以下咽。想到可能未来的一段日子都要一直吃这些,陆奚也没什么食欲了。

  好像就连曾经食堂阿姨做的饭菜,也让她非常的怀念,黑暗料理这个时候都好像有些诱人。

  陆奚尝试找到其他的食材,她没找到大米跟白面,主食只有外面的那些粗粮。大白菜她倒是可以先炒一下,用着炒白菜配着这个粗粮馒头能好吃一些,她总要先把自己这顿饭给解决了才可以。

  陆奚在研究要怎么用这里的灶台炒大白菜,陈家大嫂手里面提着个篮子走了进来,还主动叫了陆奚跟陆奚打招呼。

  陈家大嫂扬着下巴,大概是因为擦了雪花膏,扑面而来的香味。她瞧了一眼粗粮馒头,慢悠悠的把自己篮子里面的一袋子面条小心翼翼的拿了出来。

  陈家大嫂是刚刚从县城回来的,她家里是县城的,嫁给陈家大哥也是无奈之举。陈家大嫂在县城的哥哥结婚以后,她根本就没有地方住不说,她嫂子对她也是烦,想着赶紧把她嫁出去才行,可不知道为什么相熟的没几个愿意娶她。

  有媒人把她介绍给了陈家大哥,陈家大哥对她一见钟情,陈家大嫂瞧不上陈家大哥,还是陈俊帮忙拿了钱,多出了不少彩礼钱,这才把人给娶回来。

  陈家大嫂:“做饭呢?顺便帮我把面条煮了吧,剩下的面汤给你一碗。这面汤怎么也比那粗粮馒头好吃不是。还是县城好,我在县城的时候,那是隔几天就能吃上一顿面条,哪像现在啊。”

  系统的提示声让陆奚站在原地没动作,甚至没和陈家大嫂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