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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2 / 2)

  升初三的那个暑假,雾茫茫记得那天晚上星星特别亮,程越对她说:如果你想做我女朋友,就和我一起考上七中。

  这之前雾茫茫从没想过要去读七中的,那是重点中学中的重点,升学率年年高居榜首,年级前十名几乎都可以报送国内一流大学。

  而雾茫茫读的一向是私立校,考高中或者大学从来不在她们这群孩子的考虑范围。

  但是为了能成为程越的女朋友,雾茫茫用了一年时间从学渣变成了学霸,和程越一起考上了七中。

  爱情的力量,只要使对了方向,创造力是极端惊人的。

  高中的女生虽然穿着颜色奇葩,样式老土的校服,但是青春的蜕变是任何人和事都无法阻挡的。

  雾茫茫开始抽条,长个子,胸口也开始鼓囊了起来。

  只是过了一个暑假而已,雾茫茫就从没有男人会注意的小丫头片子华丽蜕变成了美得没有朋友的少女了。

  在七中,样貌一流、家境优越、成绩优异的雾茫茫很快就成了女神一般的存在,程越自然也是当仁不让的学神。

  程越的成绩很好,体育成绩则更好,篮球、足球、羽毛球,全年级都没有人能比他玩儿得更好。

  这种公立中学,老师对早恋抓得很紧,雾老板和柳女士是不管雾茫茫的,但是程越的父母却是一心望子成龙的,所以雾茫茫很自觉地将她和程越的男女友关系保持在低调状态。

  因为这样,给程越写情书的女生真是不要太多。

  高中的女孩儿,喜欢的男生大概都是一个模式,成绩好,体育好,她们从来不考虑家境。

  这两样优点,程越都是最突出的。

  何况他还长得那么好看。

  为了程越的朵朵桃花,雾茫茫和他没少吵架,但是感情似乎在吵架里越吵越好,他们也越来越甜蜜。

  雾茫茫还记得她第一次和程越接吻时的感觉,她的心都快跳出胸腔了,她是真的有经历小说里写的那种“天旋地转,呼吸不过来”的情形。

  至今,雾茫茫依然记得程越的嘴唇有多柔软,是那样的暖和。

  他的吻是轻轻的、甜甜的,那么温柔,好像她是世界上最宝贝的人。

  可是厄运总是会在你最甜蜜的时候出现。

  那件事发生在高二。

  高二的雾茫茫,已经漂亮得让人挪不开眼睛了。

  那天晚上,学校里的坏学生伙同校外的小混混,在程越骑自行车送雾茫茫回家的路上堵住了他们。

  当时的情形非常混乱,雾茫茫只记得那种害怕的感觉了。程越为了她,赤手空拳地对付拿着刀的小混混。

  也是那一次他右手的手筋被砍断了,从此再也用不上力。

  但是程越一点儿没有怪她,反而还一直安慰内就到了极点的雾茫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