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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比我大三岁[七零]第67节(2 / 2)


  九月份种花生,收玉米,十月份,又该挖莲藕了。

  新掰下来的玉米,别人家分得的都会搓成玉米粒,然后碾成玉米粉,留着做窝头、熬粥吃,而楚家,楚酒酒全都煮了。

  总共也没多少,楚酒酒一天就煮八个,当早餐吃,她吃一个就够,韩奶奶和韩爷爷吃了一个,还要配点小菜,韩生义吃俩,而楚绍,他一顿要吃三个。

  因此,这些鲜嫩嫩的玉米,在楚家总共待了没几天,就全都进了肚子。

  如今他们家不缺粮食,楚绍挣的工分,再加上他俩的人头粮,每年可以分到好几百斤粮食,这些都是粗粮,而楚立强寄来的粮票,楚酒酒让楚绍都换成了细粮,现在他们是细一顿粗一顿的掺着吃,既增强了口感,又保持了足够的纤维摄入。

  这里的玉米不如现代培养出来的水果玉米甜,但它别有一种农家的风味,煮着吃味道一般,烤着吃就超级香,光闻味道,就是一种享受。

  自从把玉米吃完,楚酒酒就一心盼着即将到来的莲藕,莲藕这种东西,一般只在麻辣烫和冒菜店出现,楚酒酒原本对它的印象只停留在平平无奇上,直到有一天,她妈妈带她去了一家私房菜餐厅。

  服务员端上来一碗莲藕排骨汤,楚酒酒喝完,顿时把奶油蛤蜊汤从“最好喝”名单里踢出去,然后把它奉为了名单第一。

  ……

  楚酒酒对这道汤念念不忘,很早她就把菜谱背下来了,她妈妈也一直说,要亲自给她做,只是太忙了,一直没有机会。

  现在,楚酒酒可以自己做给自己喝了。

  莲藕村里会分,每家每户好几根,一根好几斤重,能让各家吃上好长一段时间,至于排骨,楚酒酒肯定不能等到年底分肉了,就是她能等,莲藕也等不了,到那时候,莲藕早就缩成莲藕干了。

  她跟楚绍说了不少好话,才终于说动他,让他拿出两斤肉票,去买楚酒酒想要的排骨。

  排骨里面有骨头,卖的价钱却和肥肉一样,楚绍跟当地人的想法一样,都觉得楚酒酒这是脑子不好使了,然而没办法,楚酒酒很少会跟他提出她想要什么东西,她有求,身为爷爷,楚绍自然只能必应。

  十月中旬,村里每天刮的都是冷风,山上落叶比平时多了一倍,但是很多树还是绿着的,有些小孩,已经穿上了笨重的棉衣,大人也放下卷了半年的袖子,开始张罗起过冬的事宜来。

  风冷,水更冷,荷塘里的水冰冷刺骨,大家却还是要耐着性子走下去,在腐臭的淤泥里寻找那些美味的莲藕。

  今天就是发莲藕的日子,村里人基本都去荷塘边上等着了,也有一些没去的,比如知青们,比起村里人,他们更“娇嫩”一些,受不了这种苦,再加上莲藕也不是多好吃的东西,所以他们宁愿少吃一点,也不想再过去劳动了。

  往常丁伯云都是起带头作用的,不过这几天,他头疼脑热不断,着了风寒,他在自己的屋子里休息,其他人见状,自然也不会提出劳动最光荣这种口号,能休息一天是一天,反正大队长问起来,有丁伯云顶着。

  知青点里,丁伯云半躺在床上,他们的这个知青点,是前几年现盖的,本来新房应该没什么问题,但也不知道当时盖房子的人是疏忽,还是偷工减料了,导致这房子夏天漏雨、冬天漏风,一到大风天,丁伯云就得盖上两层被子,连棉衣都得盖到腿上,不然半夜一定冷的直发抖。

  他在这住了三年了,依然适应不了这种环境,不过,他能忍,情况再恶劣,他也能一声不吭的忍下去,然后再找机会,摆脱这种情况。

  俞建青躺在另一张床上呼呼大睡,只要不上工,他就这样,一个劲的睡觉,有时候丁伯云都怀疑他是不是身体有什么问题。

  知青点一共两间屋子,左边是男宿舍,右边是女宿舍,两间屋子格局朝向都一样,当初大队长为了让这些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能住的舒服一点,还特意给他们在屋子里垒起了单人炕,每个炕头都有一个小锅灶,既可以同时做饭烧水,又能保证每个人都暖和。

  丁伯云手里拿着一个笔记本,他正在写下乡的心得,自从开始下乡,他每天都会写上一篇,三年下来,都写了五六本了,谁也不知道他写这些干什么,又没有人能看见。

  他正奋笔疾书的时候,突然,外面有人喊。

  “这是知青点吗?有知青的信!”

  丁伯云听见了,他刚把笔记本放下去,隔壁就响起叮叮咣咣的声音,紧跟着,就是马文娟尖叫起来:“你干什么啊!我的暖壶,都碎了!”

  李艳却不管她说了什么,她等了那么久,都快两个月了,她以为已经没机会了,没想到,她二叔还是没有放弃她,这不,他终于来信了!

  李艳穿着一件小背心,连外衣都忘了罩,就这么横冲直撞的跑出去,然后拉着邮递员问:“信呢,我的信呢?”

  邮递员可是个老实巴交的汉子,他哪见过这么刺激的画面,直勾勾的盯着李艳胸口看了一秒,然后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干了什么,连忙扭过头,邮递员红着一张脸,大声喊:“同志,麻烦你把衣服穿好!”

  李艳愣了一下,终于注意到自己没穿外衣,她不耐烦的皱起眉来,“你把信给我,我回去就穿!”

  好家伙,不愧是知青,就是豪放。

  邮递员心里这么想着,他赶紧把信拿出来,不敢再看李艳,他把信递到后面,“给,丁知青,就这一封。”

  李艳刚要接,后面的马文娟听见了,一把把信抢过来,“嗨呀,看你急的,是给丁知青的,又不是给李知青。为一封都不是给你的信,你得赔我一个暖壶,李艳,你说你多不值当啊。”

  李艳不信邪,她又把信抢回来,看见上面真的写的是丁伯云的名字,李艳气的身体都开始抖,过了一会儿,她狠狠的把信扔到地上,然后跺跺脚,转身就跑了。

  马文娟平时也跟她这么斗嘴,却没见她有过这么大的反应,她连忙喊:“喂,你还没穿衣服呢,不怕冻死啊!”

  李艳跟没听见她的喊声一样,没一会儿,就彻底没影了,丁伯云披着衣服从宿舍里走出来,他皱起眉,看看马文娟,又看看地上的信,“怎么了?”

  马文娟吐了吐舌头,“谁知道怎么了,她又不是第一次抽风,喏,这是你的信,被她扔地上了。”

  马文娟蹲下去,把信捡起来,递给丁伯云,她好奇的问:“这好像是我第一次看到你们家给你寄信啊,以前都是汇款和寄东西,应该没什么事吧?肯定没有,要是有事,就直接给你拍电报了。”

  丁伯云望着信,听见马文娟的话,他抬起头,对她笑了笑,“你说得对。”

  说完,他转身回了屋,马文娟不好跟进去,只好也回了自己的宿舍。

  坐在床上,丁伯云三下五除二,把信拆开,一目十行的看完上面的内容,越看,他眉头越紧,看到最后,他的脸色彻底冷下来,信上的最后一句,要他回信过去,给他们一个准确的消息,然而丁伯云安静的坐了片刻,然后,他站起身,把信扔到了俞建青床头的炉灶里。

  另一边,大队部也收到了一个消息,听到这消息的大队长,不比丁伯云高兴。

  大队长跟张庆发说:“公社的老钱刚告诉我,明年要再给咱们送两个知青过来。”

  张庆发:“还送?每个村知青都不超过五个,咱们村已经有四个了,不应该再送了啊。”

  大队长:“谁说不是!当初说的好好的,就给咱们安排这四个,所以我才让人建了知青点,房子就这么大,床还是砌好的,想再多弄一张出来都不行,你说说,好好的弄一堆知青过来干啥,打不得骂不得,不会干活就算了,还净添麻烦。”

  如果陈解放在这,他会跟大队长一起抱怨,然而张庆发不是爱抱怨的性格,他沉默了一会儿,问大队长:“老钱说没说啥时候把新知青送来,咱们是不是得再盖新的知青点了?”

  大队长:“盖个屁!他们都以为咱们村是那么好混的呢,来了就有饭吃,上面不批,咱们村的账上有几分钱,你不是比我更清楚?没钱,不盖!再说了,连男女都不知道,盖一间还是两间都说不好呢,大不了就让他们几个挤挤。知青是来劳动的,又不是来享福的,住这么好干啥!”

  大队长今天格外的暴躁,也是他这些年被知青折磨怕了,屁大点事就来找他要说法,动不动就要上报公社,上报革委会,一个个自称知青,其实就是愤青,大队长不敢得罪,只能哄着,这哪是来村里帮忙劳动啊,分明是给他找事呢。

  每年知青都是统一下乡的,每个月都有批次,其中八月九月最多,因为这时候高中毕业了,知青就是这些高中毕业的孩子组成的。

  谁也不知道老钱的消息准不准,更不知道新来的知青到底什么时候才过来,不过嘛,车到山前必有路,大队长准备等他们来了,再去应付他们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