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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78)(1 / 2)





  小拳拳已经伸到阿史那国女面前,但他忽略了一个十足严肃的问题。日前他与杨广揪头发打架,那是因着琅琊王和杨广现在都是四五岁大小,杨广的身量矮矮的,比琅琊王还要稍微矮一点点,而阿史那国女

  阿史那国女已经九岁了,女孩子比男孩子发育的还早,长个头也快,因此阿史那国女比琅琊王高出很多,俨然是个大姊姊。

  琅琊王口中鸭鸭鸭的冲过去,跑到半路,鸭?了一声,被阿史那国女伸手一把按住头发顶。

  琅琊王根本没有碰到阿史那国女的一根头发丝儿,被按在中途,挥舞着两条肉肉的小胳膊,频率很快的兜着圈,嘴里喊着:鸭鸭鸭!乃放开窝!放开窝

  杨广闲庭信步的走过来,便看到如此精彩的一幕,也算是报了前些日子揪头发的仇怨了,冷笑一声,低声说:跟朕斗?

  杨兼难得童心未泯,来一场捉迷藏的游戏,结果躲了半天,突听鸭鸭鸭放开窝!

  不放不放!就不放!

  你才是小姑娘!

  我就是小姑娘鸭!

  等等的喊声。杨兼奇怪不已,干脆也不藏了,顺着声音走过去一看,不知为何,八竿子打不着的阿史那国女竟然和琅琊王吵了起来,十足的激烈,旁边好些宫人都在劝架。

  哇啊啊啊啊乃欺负窝!

  果然是个小姑娘,只知道哭!

  杨兼头疼不已,说:如何打起来了?

  他刚要上前劝架,已经被杨广拉住,杨广笑得一脸天真无邪,仰着肉肉的脸盘子,用最奶萌的嗓音说:父父,不要过去,小心被误伤,窝萌走罢!

  可杨兼还想说甚么,不过拗不过杨广,被拉着便走了,留下两只小肉包在原地继续没有营养的吵架。

  果然三只肉包一台戏,杨兼无奈的摇摇头。

  杨广一口气解决了两只小包子,自己独占了杨兼,两个人往回走去,便听到咚!咚!咚!的声音,顺着声音看过去,原理是有人正在劈柴。

  那人身材高大,身量比杨整和宇文会等人还要高壮,几乎要和狼皮差不多,蓄着满脸的大胡子,因着胡子的问题,一颗脑袋仿佛像狮子头一样,更衬得整个人凶悍无比。

  那男子身穿介胄,应该是宇文宪营下的士兵。

  男子站在空场处,正在劈砍木柴,那咚咚的声响,便是胡子壮汉劈砍木头的声音。

  杨兼仔细一看,那壮汉用的斧头钝的几乎没有刃,但是胡子壮汉臂力惊人,每一下都能将木柴干脆利索的劈开,丝毫也不拖泥带水。

  那壮汉样貌本就惊人,杨兼未免多看了两眼,不过并没有放在心上,刚要转身离开,哪知道杨广立在原地,竟然没有跟上。

  杨兼奇怪的招手说:儿子,怎么了?

  小包子追上来,拉住杨兼的手晃了晃,因着杨广看起来萌萌的,所以这举动好像撒娇一样。

  杨广低声说:父亲,此人儿子识得。

  杨广可是个天然外挂,能让杨广认识的人,虽今日可能并不出名,但总有一日必然会锋芒毕露。

  杨兼难免又回头多看了一眼那胡子壮汉,哪知胡子壮汉异常机警,似乎知道有人在看自己,立刻抬起头来,四目一撞,被抓了一个正着。

  倘或换做旁人,被人抓包一定会很尴尬的移开目光,但是杨兼不同,自欺欺人的移开目光,还不如干脆的迎上目光。

  杨兼没有移开目光,反而对着那胡子壮汉点点头,微笑了一下。

  对方应该是齐国公宇文宪营下的人,也就是杨兼营下的人,杨兼最近名头很盛,按理来说胡子壮汉应该认识杨兼才对,但是他看到杨兼,仿佛与看到了木柴没甚么差别,整张脸密布着胡子,只露出一双犹如老虎一般的眼目,直接划过去,冷漠的继续劈柴。

  杨兼挑了挑眉,似乎有些兴趣,说:儿子,那是甚么人?

  杨广拉着杨兼走远一些,似乎是觉得那胡子壮汉能听到他们说话,走得很远这才停下来,说:倘或儿子没有猜错,此人应该是武陵王之子,元胄。

  元胄?杨兼只觉得这个人似乎有些耳熟,但是对比起历史大人物,这个元胄似乎又被淹没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杨兼一时又想不起来。

  杨广说:此人素有樊哙之称。

  樊哙乃是西汉武将,鸿门宴脍炙人口。哙遂入,披帷西向立,嗔目视项王,头发上指,目眦尽裂。樊哙闯入鸿门宴,怒瞪项羽,简直成了天下英雄豪杰的楷模。

  而这个元胄,便是第二个樊哙。

  元胄乃是武陵王之子,按理来说,元胄的出身不低,但其实元胄的出身极为尴尬。元胄是北魏昭成帝的八世孙,父亲本是濮阳王,入周之后变成了武陵王,后来降封,因此元胄的身份变得尴尬起来。

  元胄一直以来都在营中充当士兵,后来跟随宇文宪上战场,参加过大大小小的战意,不过一直没有大放异彩,直到被已经成为丞相的杨坚发现,才慢慢崭露头角。

  在历史上,隋文帝想要取代北周自立,宇文邕的几个兄弟非常害怕,想要先下手为强,除掉当时还是丞相的隋文帝,便由宇文邕的弟弟宇文招请客做宴,做的便是鸿门宴,宴请丞相饮酒。

  当时丞相带着近卫元胄一起出席,宴席上宇文招几次三番想要刺杀丞相,还在后堂安排了兵马,元胄立在门外,感觉事情不好,也如樊哙一样冲入护卫,宇文招几次呵斥,元胄英雄气概不为所动,后来拼死救出丞相。

  杨广说:元胄虽没有甚么太多打仗的本领,但是武艺惊人,胆识过人,如果能将元胄收拢在身边,倒是一件好事儿,且如今此去长安,必然前路险阻,不知还有多少人想要挡在路上,如果能收服元胄,儿子也安心一些。

  杨兼摸着下巴,的确,这么一听,元胄的确是一个人才,如果能物尽其用,这一趟回到长安,也能轻松一些。

  况且入了长安,还会有各种各样的麻烦找上门来,如果能有元胄保驾护航,倒也便宜。

  杨兼说:这元胄满脸都是大胡子,一双眼睛也冷冰冰的,依儿子之见,儿子该如何温暖他呢?

  杨广揉了揉额角,说:元胄此人的确不好相与,不过儿子听说,元胄此人有个怪癖,那便是喜欢喝酒吃肉。

  喝酒吃肉算甚么怪癖?杨兼一笑,食色性也,九成的人都逃不过,喝酒吃肉如果算怪癖,大家可都怪癖缠身了。

  杨广一笑,说:如果是一般的饮酒吃肉,倒也不是怪癖,但元胄此人最喜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