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出门办事,所以花了点时间换衣服。儿子说:“老妈也变的世俗啦,花时间挑衣服。”哟,难道我以往的不修边幅,在他眼里竟然是不俗的表现?
我说:“爱美是女人的本性,我已迷失本性很久了。”
越来越懒得换衣服。满柜衣衫,每天只穿最舒服的那两件。鞋子呢,一穿上运动鞋,其他鞋都不想碰了,甚至平跟皮鞋都不想穿了。一切以舒服省事为前提。
我这个样子,的确不像个女人,但……女人必须打扮的漂漂亮亮吗?
前些年,回到婆家,左邻右舍的女人,总悄悄议论我,说我不像个城里人。她们年龄与我相仿,乍一看真不像农民:染黄发、纹细眉、擦脂粉;金项链、金耳环、金手镯;还有,内裤外穿……她们聚在一起串竹席,每月只有一千多元的收入,但并不影响她们按照自认为最美的方式打扮起来。和她们一比,我一样也不占,土包子一个。
当年还稍有介怀,觉得她们不懂审美,把俗气当高雅,视高雅如粪土。现在则完全付之一笑。我深知自己,岂止外貌不像城里人,自内而外都是农村人的味道——如果她们已不像农民了,由我来保有农民本色,岂不也好?
这两年回到乡下,不少人说我这两年老多了,看上去比老公还老。他还为我辩解,说是生二宝太辛苦,老的快些。有什么可辩解的?老也不丢人。
当年惋惜我“鲜花插在牛粪上”的亲人们,可以放心了,现在扯平了,鲜花和牛粪要掉换位置了……
其实我也知道,头发染染,至少可以减龄三五岁;眉毛呢,纹一道半永久的眉,可以增色三分。脸上的斑,假如我勤快一点,多敷点面膜,也可以浅淡一点儿。但我实在找不出这样做的必要。白发不疼又不痒,黑斑也没问我要吃要喝,何必为难人家呢。
我决定;老,以怎样的姿势拥抱我,我就以怎样的姿势回应。
时间宝贵,不容浪费。看书、游泳、做数独、陪娃、发呆,一样都不能少。
我清醒的看着自己迷失本性。
有人说过:迷路的人往往走的比较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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