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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节(2 / 2)


  她是个小女人,要的幸福很简单,一个爱她的伴侣,一个可爱的孩子。

  至于别的都不重要。

  李逸不得不说,她们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所以,你永远成不了安忆情。”

  李茜奇怪的反问,“我为什么要成为她?她是很好,但我也不差啊。”

  李逸震惊了,什么时候自卑敏感的妹妹变的这么自信了?

  “你不差?”以前自卑的不怎么跟人搭话。

  李茜的眼睛闪闪发亮,“我男朋友天天夸我,夸我美,夸我能干,夸我聪明,是难得的好女孩,我听久了,也这么觉得。”

  李逸默了默,看来那个法国佬也有可取之处,最起码嘴巴甜会哄人。

  这桩婚事没有想像中那么糟糕。

  安忆情忙着应酬客人,累的够呛,太耗心神了。

  叶阑墨见状,有些心疼,小小声说道,“要不,你去休息室坐坐,喝一杯茶吃点东西。”

  她身体向来娇弱,不能太累了。

  安忆情犹豫了一下,“那你呢?”

  叶阑墨轻轻抱了抱她,在她耳边低语,“我跟人谈点事情。”

  先将某些事情敲定了。

  行吧,安忆情要了些吃的,趁机溜去休息室吃吃喝喝。

  忙了一天,也没吃几口,真的饿了。

  她捧着一小碗香肠牛肉锅仔饭,配一份三鲜汤,吃的很香。

  刚才敬酒时看到别人吃这个,她就蛮想吃的。

  外面传来动静,“我要见安忆情。”

  安忆情听出是祈小姐的声音,眼眸微敛,“让她进来。”

  祈小姐气势汹汹的冲进来,却看到安忆情穿着漂亮的礼服大吃大喝,呆了呆。

  “安忆情,你太不斯文了,一点都不淑女。”

  安忆情咬了一口香肠,微甜,是她爱的口味。“你只有十分钟的时间,长话短说。”

  祈小姐很想让她将碗筷放下来说话,这是最起码的社交礼仪,但看着安忆情平静的眉眼,觉得没什么意义。

  “阑墨哥哥要跟我们祈家合作了,这是一个大项目,做成了对两边都有好处。”

  “嗯。”安忆情吃了一口米饭,这米应该是东北大米吧,就是香。

  祈小姐看她吃东西吃的这么香,莫名的觉得饿了,“你知道这个项目的利润是多少吗?”

  安忆情随意说道,“最起码一个亿。”

  祈小姐惊呆了,这是父亲刚刚算出来的,“你怎么知道?”

  安忆情笑而不语,“其中,你们祈家能拿到三成,当然,后面的手机零售才是源源不断的挖金机,以港城的市场消费水平,年入一亿不是梦,但是,手机的销售定价,手机的经销商资格花落谁家,是不是独家经营,多少配比,都是叶阑墨说了算。”

  港城不是只有一个祈家,光是今天过来吃酒的就有五家豪门的家主。

  这些人都是商场上的老狐狸,精明着呢,会看不到这巨大的商机?

  别开玩笑了,他们估计正缠着叶阑墨商谈呢。

  “换句话说,是你们祈家求着他,嗯,夫妻一体,四舍五入,等于是求着我,所以,跟我说话注意点。”

  她气势特别强大,说的话更是有理有节,说的头头是道,分析的入木三分。

  “你……你……”祈小姐感受到了来自学霸的智商辗压,神色恍恍惚惚。

  她进来是干什么?她想说什么?

  安忆情笑的很甜,“叶阑墨很爱我,要是我在他面前哭一哭,他什么都会答应我,毕竟这手机是为了我而研发出来的,大家都应该谢谢我。”

  祈小姐的高傲在她面前溃不成军,底气都没有了。

  “你……你为什么非要跟我抢?你年轻漂亮又聪明,有的是男人追。“

  安忆情瞥了她一眼,他们都结婚了,怎么还没有死心?

  算了,放大招。

  “叶阑墨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不管是长相,还是智商,都跟我匹配,我说什么他都懂,他的一个眼神,我立马心领神会。”

  她放下筷子,神色很认真,“想要跟他在一起,要精通六国语言,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要懂古代诗词西方文学。”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蒌蒿满地蒌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这是苏轼的《惠崇春江晚景》,我们不仅聊他的诗词,还会一起品鉴赏东坡肉和河豚。”

  “既会用英文背雪莱的《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和《倩契》《西风颂》,还会用俄语唱《喀秋莎》《红莓花儿开》《三套车》。”

  她随意秀了一段,用英语背《西风颂》,用俄语唱了一段《红莓花儿开》。

  祈小姐被震住了,眼睛瞪的很大,妈呀,好可怕的学霸,学霸就是这么谈恋爱的?要疯!

  安忆情眼珠一转,最关键的一击来了。